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后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在本单位(陕西远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刊登,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登录陕西远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在新闻中心页面自行下载《330kV滈柞I线(64#-91#)、滈柞II线(67#-85#)
蓝田通用机场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查阅。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通过下列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8681872099
邮政编码:710000
电子信箱:303771630@qq.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8号时光2000-20913室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陕西博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9-88851027
邮政编码:710000
电子信箱:1034816265@qq.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0号粤汉国际A座505室。
如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按照网页下方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进行填写,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信件以邮戳为准)。
陕西远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参意见表